金融号
  • 金融头条
  • 金融监管
  • 金融智库
  • 财经
  • 银行
  • 中小银行
  • 金融办
  • 曝光台
  • 文化

金融APP

登录 / 注册
退出登录
中国金融网络领袖
CHINA FINANCE NET 中国金融网
  • 首页
  • 焦点 · 分析
  • 央行
  • 金管总局
  • 证监会
  • 大型银行
  • 股份制银行
  • 金融处罚
  • 城商行
  • 农商行
  • 村镇银行
  • 金融科技
  • 金融研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男子诈骗80万贷款获刑10年,两名银行前员工同被追责

来源: 和讯银行  2020-06-19 11:41:01

关注金融网
  • 微博
  • QQ
  • 微信
  • 52.pic_hd.jpg

            图片来源:微摄

      和讯银行消息:6月18日,裁判文书网披露新绛县人民法院判决,对男子朱某某两次诈骗银行贷款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诈骗贷款过程中,因未能认真履责,两名银行员工同样受到法律制裁。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5日,被告人朱某某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向新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泉信用社贷款五笔,共计人民币50万元。时任三泉信用社主任胡某某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发放了该五笔贷款。2018年5月23日,胡某某向新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还本金人民币50万元。

      2010年6月25日,被告人朱某某再次伪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新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安信用社贷款人民币30万元。时任万安信用社信贷员闫某某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发放了该笔贷款。

      据了解,2019年12月,新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为山西新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绛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担保,或伪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骗取新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法院一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朱某某退赔山西新绛农商银行30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新绛县农信联社原主任胡某某、原信贷员闫某某被另案处理。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下载 中国金融网APP 查看

    相关新闻
    • 关于警惕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风险提示

      2023年10月13日11时11分
    • 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149万,获刑9年

      2020年07月16日10时47分
    • 银保监会:关于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

      2021年06月08日10时57分
    • 360安全大脑预警网诈新威胁六大诈骗变种卷土重来

      2020年01月08日13时52分
    • 拜泉县农信联社违规被罚

      2020年07月23日13时53分
    • 半年内作案15次 男子骗取江南农商行贷款1.29亿元

      2019年07月31日16时03分
    友情链接
    • 银行网
    • 中国金融网
    • 金融号
    • 微摄
    • 国家摄影
    • 简介
    • 投稿启示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品牌联盟
    • 编辑部:zjw@financeun.com
    • 媒体合作:774353721@qq.com
    • 机构合作部:1760607283@qq.com

    京ICP备07028173号 -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07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0983

    Copyright © 2002-2024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底部结束 ----------------------------->